一是新能源配储能要因地制宜。加强对各地发展储能的指导督导,充分挖掘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推动新能源配置储能向实际需要转变。根据电力系统运行实际调节要求,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充分考虑电源特性,优化新能源配储能的规模、型式。鼓励新能源基地集中配置储能,支持储能容量租赁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共享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
二是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加快建立“新能源+储能”一体化调度机制,积极推动新能源配置的储能向独立/共享储能发展,提高已建储能的利用率;在现货市场运行地区,赋予储能企业更灵活的运行决策权,充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功率支撑等多重作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储能设施准入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三是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推动已出台的储能“政策包”落地见效,明确储能市场定位,加快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建设,丰富交易品种,以市场化方式体现储能的多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