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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智能装备(一期)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公示
2023-11-21 10:52  点击:60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可孚医疗智能装备(一期)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可孚医疗智能装备(一期)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雨花区振东路与环保大道交会处西南角地块

公示内容:《可孚医疗智能装备(一期)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755185249

   可孚验收11.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