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环保展会
2011第五届中国苏州国际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展览会
2012-11-17 08:12  点击:64
日期:2011-09-08~2011-09-10
城市:江苏省 | 苏州市
地址: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展馆: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

·展会简介:
  本届展会由始于2007年的苏州节能环保展与太阳能秋交会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中国节能环保领域的龙头展会,预计展会展出面积达3万平方以上,专业观众达5万人次以上。节能环保是国家十二五期间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也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最重要的战略支撑点。我们将聚集业内优秀供应商,面向长三角城市群市场,相聚大陆第二大工业城市苏州,供需对接,交流合作,提供先进的节能与环保解决方案。
·目标市场介绍:
  以苏州为地理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已发展成为中国大陆最重要的产业基地,具有相当的规模和配套能力,已纳入了跨国公司的分工协作体系。环苏地区电子IT、纺织、造纸、化工、冶金、机械、汽车、房地产等行业正在蓬勃发展,具有相当实力,强大的产业基础催生了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品市场。
·举办城市介绍:
  苏州是中国大陆第二大工业城市,连续多年吸引外资居大陆首位。2010年苏州市实现工业总产值28484亿元;2010年GDP达到9168亿元,超过大陆广州外所有的省会城市和天津与重庆两个直辖市。苏州交通便利,是中国首个商务旅游目的地示范区,适合举办会展交流活动。

展品范围

【参展范围及展区分布】
1、工业节能展区
★ 工业节能照明:高效节能照明、高频无极灯、太阳能灯、路灯节能、LED等。
★ 节能节电技术与设备:先进节能技术,包括锅炉节能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变频调速技术等;智能节电装置,节油、气、煤装置、冰蓄冷装置、电力拖动设备、工业中央空调节能改造与节能中央空调、节能电机、节能风机、节能变压器、空气压缩机等;节水器具等。
★ 智能电网改造:机械设备节电、智能输配电技术及设备、分布式能源并网技术等。
★ 节能技术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展示科研院校前沿设计理念、成果和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节能技术与服务成果以及耗能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成果和案例。
2、环保与水处理展区
★ 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废弃物收集和运输、垃圾堆肥和发酵、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利用与产品等。
★ 水环境治理:水处理设备、污水治理、膜及膜组件、中水回用、污泥及残渣处理等。
★ 资源再生:橡胶再生及轮胎翻新、纸业再生、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
★ 环保技术:除尘、脱硫技术、烟气在线监测、大气治理、空气质量监控。
3、建筑节能与暖通展区
★ 绿色节能建筑设计与开发项目实例;楼宇智能控制系统;建筑保温系统、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与技术、节能门窗、幕墙、玻璃、及遮阳产品;节能涂料、反射隔热涂料、化学建材及防水产品等;建筑装饰五金及铝型材;地面铺装材料(各类地板等);室内装饰设计等;
★ 供暖技术、设备与配套材料;采暖和空气调节产品与技术;室内环境、空调、通风设备;供热(制冷)系统节能技术与设备等。
4、民用节能环保展区
★ 家用节电灯具、家用节水器具、节能冰箱、节能空调、节能型灶具,节能电动车、自行车及零配件、各类环保电池等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各类节能环保产品。
5、新能源展区
★ 太阳能整机各类平板太阳能集热器、挂壁式、热管式集热器、分体承压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工程、光电光热一体化。
★ 光伏组件,光伏工程及系统,光伏应用产品等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等

参展费用

1、展台规格(9平方米)
展具:每个标准展台内提供咨询桌一张,两把折叠椅,两盏射灯、一个普通插座(凡使用标准展台的参展单位的任何装饰、搭建等,不得超过所租用的标准展台位置)。
2、展位费用
(1)室内3X3标准展位 5600元/个,双开口加收500元/个。
(2)特装光地:560元/平方米;
(3)特装修展位租用动力空气开关、设备用电、用水、用气等须另按场馆要求收费
(4)参展单位基本情况免费在会刊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广告费用

广告费用 
◇ 展会会刊:(广告版面由广告商自行设计)
   封面(半版):RMB10000元    封底:RMB6000元 内彩:RMB 4000元
◇ 展会现场:拱门:6000元/个 气球:3500元/个   
门票广告:12000元/2万张      参展证广告:10000元/5千个   
◇ 技术交流会(产品推广会):RMB5000元/节45分钟

展会周期

每年一届

展会规模

30000平米,1500个展位

注意事项

1、参展单位须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寄送至组委会处; 2、企业报名后一星期内支付总参展费用的50%作为展位预定金或全部参展费,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以表示对展位和广告的确认,余款须在2010年8月10日前付清,展位以款到为确认展位的原则。组委会收到预定金后,向参展企业提供《展位确认书》及《参展商指南》。 3、展商汇出参展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到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收到全额参展费用后寄给参展商或展览期间开取。为保证发票不寄失,参展商最好在展览现场向组委会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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